关于成立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125

各系、各部门:

为推动学院科研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充分发挥专家治学作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党委书记、院长、科研副院长、教学副院长,通晓本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一般由7-9人的单数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郝其宏

成员:(姓氏笔画为序)刘圣中  吴 迪  祝天智 徐元善  曹典顺 魏 晨

秘书:吕艳

二、主要职责:

1.审议学院学科、专业的设置。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从学术角度审定学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为学院的决策提供学术依据。

2.审议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有关申报材料。对本院申报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材料进行审议,对已立项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

3.审议推荐学院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对学院教师申报的科学与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并择优推荐参加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审议推荐学院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对学院教师申报职称的材料进行审议和指导,并推荐参加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5.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其它学术职能。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