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原则上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主任及教学能力突出的专任教师担任。一般由7-9人的单数组成。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魏晨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冯建华 朱媛媛 吴 迪 李 同 祝天智 郝其宏
秘书:董占梅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院的教学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规定。
2.研究学科专业的设置和发展。
3.审议和指导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定及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4.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本院的教学工作。
5.组织拟定和申报本院所属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
6.组织开展各种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负责专业教学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本院教学、实验用房的改建、扩建、调配使用和管理。
8.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考核,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