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422

各系、各部门: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奖励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院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提高升学率和就业率的有效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升学深造氛围,促使更多的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努力以毕业生高水平发展助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经研究,特制定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所有完成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应届本科生;

2.所有取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应届本科生;

3.依据报考和考研录取学生人数设立考研优秀集体。

二、表彰与奖励

(一)优秀集体

1.系科

以系为单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录取率达到10%的,奖励1000元/系,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500元;录取率达到校当年学校平均录取率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最高可奖励15000元。

2.班集体

(1)优秀组织奖:报考率达到50%的班级,奖励500元 / 班,每增加2个百分点,奖励50元,最高可奖励800元。

(注:报考率=考研人数 / 班级总人数,考研人数是指完成考研全部科目的考生人数,且考生的每门课成绩必须>0分;以当年的个人考研成绩单为依据。)

(2)优胜班集体:考研录取率达到15%的班级,奖励600元 / 班,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00元,最高可奖励1000元。

(注:录取率=录取人数 / 班级总人数。录取人数以当年考研成功调档人数为依据。)

(二)优秀个人

1.学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学生,奖励100元 /人(以当年的个人考研成绩单为依据);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奖励200元/人;凡考取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除享受考取大学的奖励外,学院优先提供助研、助教、辅导员助理等助学机会。

2.班主任:按班级考研录取人数,奖励200元 /人;班级考研录取率达到15%的班级,奖励500元 / 班,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50元,最高可奖励800元。

三、奖励依据

1.当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确认系统生成表。

2.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3.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效成绩查询截图。

四、附则

(一)成立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奖励评议工作小组,负责奖励的组织与评议。具体工作由院就业工作辅导员负责。

(二)考研奖励工作在每年5-6月份进行,凡符合上述奖励标准的班级和个人,由班集体统一申报(附研究生报名确认表复印件、研究生成绩查询截图、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填写《哲管学院考研优秀个人申报表》、《哲管学院考研优秀集体申报表》,交至哲管学院就业工作辅导员办公室,学院统一组织评议。

(三)对申报与评议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