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法》的通知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398

各系、各部门: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研〔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申报学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和领导

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由各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专业负责人组成的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推荐对象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3.品行表现优良,入学以来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排名在本专业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专业必修课无补考,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7. 入学以来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三)其他  

1. 在校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上述一般条件相关条款可适当放宽至: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英语专业学生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体育、音乐和美术等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256分,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但须2名本校高级职称教师联名推荐。 

①在全国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互联网+”全国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在CSSCI、CSCD收录期刊(含扩展版)或被SCI(SCIE)、EI、CP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2.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按照当年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

3.绿色通道学生。绿色通道学生是指在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成员(获奖证书上排名前30%的学生)。绿色通道学生申请推免的,直接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

4.硕师计划申请人中,满足条件人数不足时,推免条件可适度放宽,但须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推荐名额分配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届本科生毕业人数和考研录取率等分配推免生名额,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选拔;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则由学院根据校团委分配名额组织推荐,报送校团委后由校团委统一组织选拔工作。

五、选拔办法

对于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学生,学院将组织面试。按照学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和科研成绩(其中科研成绩参考《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成绩计算办法》(暂行)计算)各占50%、30%、2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科研成绩好者优先)。

六、工作程序

(一)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布置相关工作。

(二)动员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特长生和绿色通道学生必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和辅导员办公室分别就专业必修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三)将初审合格学生的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定后公示参加选拔考试学生名单;

(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初选,确定推荐人选、公示结果,如有人提出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五)将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

(六)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选拔结果,学生处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七)研究生院指导学生完成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有关工作。

七、工作纪律及其他

(一)推免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并在整个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

(二)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生的人员,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三)推免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奖学金(12000元)资助。

(四)已取得推免生资格,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查实在推荐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3)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在当年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

(4)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况者。

八、申诉渠道

推免生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学生在推荐选拔公示期间均可采取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