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裴浩然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222

科发〔2010〕2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0-04-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0〕63号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要求研究课题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我校本次申报各类课题限报1项,如超过1项,学校将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或我校科研信息网站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等有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请各学院、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学校将组织初审。
  3.学校将初审意见返回后,请申请人修改《申请评审书》,修改完成后请于5月20日   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skc@xznu.edu.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徐州师范大学姓名教育部专项(思政工作)申报材料”,同时将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签过字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科研管理科。申请评审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许远远、张文德,联系电话:83500230、83536265。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