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苏师大研〔2013〕14号)、《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苏师大研〔2013〕1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1. 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培养单位2014、2015级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
2.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培养单位2014、2015级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填写《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
2.各培养单位初评并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各培养单位将初评纸质材料及评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4))于11月3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4.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公示,报学校批准。
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83536320;邮箱:yjyk@jsnu.edu.cn
附件: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