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徐师大教〔2005〕31号)和《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08年1月17日委托发布)要求,学校决定对200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进行抽查。
检查的重点是:
1.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是否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相关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具备了开题资格;
2.参与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在职称、指导的学生人数、教学工作量(教师指导毕业设计期间同时承担的理论课原则上不要超过4学时/周)等方面是否符合《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文件”)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计划等教学和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完备。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两个文件”的要求;是否达到“更新率应不低于15%”的要求;是否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5.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学生的纪律、出勤及指导教师的辅导、答疑等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在规范性上是否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执行。
7.是否对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做了前期的培育和准备。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安排
各学院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4月11日至20日学院自查,4月20日之后学校抽查。学院对检查结果要写出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组成员构成、检查内容与过程、检查结果与措施等)并填写《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表》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见附件),于4月23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和检查汇总表的纸本及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廉澄;联系电话:83403043;电子邮箱:sjk@xznu.edu.cn。
附件:1.04级毕业论文指导统计.zip
2.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表.doc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doc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