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09〕10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2-24浏览次数:41

科发〔2009〕10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2-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函〔2009〕22 号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部社科司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围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设计了“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课题指南”分为一类课题和二类课题。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4.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
  三、成果要求
  1.一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并将中期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8000字)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二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根据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申请评审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也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com)”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shekzx.moe.edu.cn)”,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10份(至少1份原件),A4纸印制,单独装订。
  (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申报汇总表》,样表在上述网址下载)1份并加盖公章。
  (3)用word录入的《申请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xznu.edu.cn
  3.申报截止日期:3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远远,张文德。联系电话83500230;83536265。
  附件:1.课题指南.doc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