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方便年终科研考核及科研管理系统的录入,请各位老师尽快登记2009年的科研成果,并于12月25日前将成果原件交到科研办公室。
(科研成果统计表 法政学院网站下载后填写并发送至liujiping@xznu.edu.cn)
2009年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1. 2.补录2008年度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只统计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2.统计成果范围包括: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专利;获奖科研成果等。 3.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4.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情况不统计。 5.已发表的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6.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7.作者必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作为统计的依据。如果是SCI、EI、ISTP等权威刊物发表收录的论文,需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今年的成果统计采取各学院、各直属业务单位统计,科技处审核的办法。统计结果将作为各单位计算科研工作量的依据,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 2.机关部门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各部门汇总后直接报科技处。 3.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录入。 4.各单位统计结果请于 附件:
200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