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全校4月3日—5日放假。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星期一)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为法定公休日。
放假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全校4月3日—5日放假。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星期一)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为法定公休日。
放假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