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1〕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2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国华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0年度国华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华助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2.学业要求: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总成绩在班级前20%。
  3.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三、学生如已获得当年国华奖学金,即不再获得此助学金。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0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国华助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国华助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国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国华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