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国华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0年度国华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华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国华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
2.学业要求: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10%。
2.学业要求: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10%。
3.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三、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年度朱敬文奖学金、荣芝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国华奖学金和培爱奖学金互不兼得。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国华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国华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国华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国华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国华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国华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国华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国华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