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1〕6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55

文章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0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香港荣芝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2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荣芝奖学金的学生,其2010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10名(以50人计,以下同),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5名。
  3.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三、2010级学生不参加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评比。香港荣芝奖学金为定向奖励,不得二次分配。
  四、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年度朱敬文奖学金、荣芝奖学金、国华奖学金、培爱奖学金和中国移动奖学金互不兼得。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0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