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0年立项的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专业课程类项目和课程建设类项目。
2.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请项目责任人认真填写《法政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法政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1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enwen240911@126.com;
(2)中期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0月8日。
四、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将予以撤项处理。
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我院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院网站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中期检查后下拨。
2.请有关专业单位将本通知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文雯 电话:0516-83500116
2010年法政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览
1、《社会工作实验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董明伟
2、《行政伦理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吴忠海
3、《政教(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优质化工程建设》——负责人:政治系指定(原负责人:刘琳、杨现勇)
4、《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工程》——负责人:蒯茂亚、菅从进、张峰振
法律政治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