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09〕22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14浏览次数:34

科发〔2009〕22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4-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2009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06年立项的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以及2005年延期和2007年已经完成的校科研基金各类项目。
  对于应在2008年底结题、但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验收依据和程序
  校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仍按《徐州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徐师大科〔2003〕9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据《项目任务书》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验收。
  三、结题提交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1份;
  2.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复印件1份。
  (二)项目负责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三)各学院、各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填报《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电子文档)。
  文科项目的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联系人:许远远;联系电话:83500230(8230)。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skc@xznu.edu.cn
  理工科项目的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科技处理工科研管理科,联系人:夏雯;联系电话:83500232(8232)。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kjc@xzn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2日(周三)下午5:00。
  附件:1.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2.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