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2014〕28号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4-09-24浏览次数:52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今年将依托“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做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学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设有社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配备分管文科的副处长,拥有专职文科科研管理人员。

 5.鼓励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

 6.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组织申报新的基地,其现有专职研究人员也不得作为新申报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申报,拟设10个左右,我校限报1个。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苏教社政〔2008〕14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论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校级研究机构申报参评。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参评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29日前将纸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寄送社科处1806室,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jsnu.edu.cn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并在网上公布。上报教育厅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填报数据,基地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

  联系人:杨利华,李永乐;电话:83403201,83403229;邮箱:skc@jsnu.edu.cn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参评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9月22日

 

江苏师范大学科技与产业部  2014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