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2014〕30号  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38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至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已结题项目不需要年度检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检查另行通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是否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变更及延期的有关规定
  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研究内容或成果形式、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等重要事项变更者,请及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须经原单位和新单位及所属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共同签署意见。
  申请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半年至一年以内者,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四、年度检查报送材料
  1.《中期检查表》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表》后装订)。
  3.《变更审批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审批表单独装订)。
  4.《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及电子版。
  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将年度检查材料报送静远楼1806室,电子版发送至skc@jsnu.edu.cn。联系人:巩岩、李永乐;联系电话:83500230、83403229。
  附件:
  1.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xls
  4.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0月16日

 

江苏师范大学科技与产业部 2014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