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5-08浏览次数:595

 公      示

经我院党员委员会研究决定,沙跃先、高原、阚吉玲、姜海波、马洪坤、邓宝仿、李红、孟祥坤、郭绍影、王红涛十位同志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党委办公室联系。公示期为2008年5月1日——2008年5月8日。
         法律政治学院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