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成绩材料的说明

发布者:酒文翀发布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27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程考核材料管理,确保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为下一轮教学迎评做好准备,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成绩提交材料作如下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

    1. 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原始记录表);

    2. 江苏师范大学班级成绩单(录入系统后生成);

    3. 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分析表(考试课程使用)。

    第一、第三两项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存放,一份放入教学档案室,其中《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应永久保存;第二项材料打印后只作校对用。

    其中,《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由任课教师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个人事务界面中的个人课表 “打印课程考核成绩表”导出后(包含该课程详细信息和选课学生的相关信息)生成为Excel文档,用于记录学生课程考核信息,任课教师可以打印此文档后在打印稿上记录每次的考核信息和结果(如有涂改,必须签字),也可以在Excel中直接记录每次的考核信息和结果后打印上交;《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分析表》由任课教师在考试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后,通过综合教务系统个人事务界面中的成绩录入“打印试卷分析表”导出生成Excel文档,用于对本课程卷面考试结果的分析,任课教师可以打印文档后手写分析内容,也可以在Excel中输入分析内容后再打印。

    本规定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

教务处

20141128

样表一: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xls

样表二:江苏师范大学班级成绩单.xls

样表三: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分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