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6〕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对象
1.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3. 参加评选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同时须有2名该专业学位类别教指委成员或2名与该专业相关的省定产业教授(第三批)联名推荐。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1. 本年度拟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5篇左右。
2. 从评选出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9篇,其中硕士学术学位论文6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3篇。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1篇学术学位优秀硕士论文参加校级评比,省优势学科所属学院可推荐2篇。
4. 教育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可推荐2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其他专业学位推荐1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专业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由各专业学位的指导委员会负责,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具有教育硕士的相关单位把推荐材料报到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教育科学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该专业的限额进行评定;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由外国语学院负责;体育硕士由体育学院负责;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由语言科学学院负责;艺术硕士由美术学院负责,有艺术硕士的相关单位把推荐材料报到美术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美术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该专业的限额进行评定。
三、评选和推荐材料要求
1. 各培养单位先按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分别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
2. 被推荐参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再按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要求准备材料(附件3),主要包括:
(1)学位论文一式三份(须装订)。
(2)《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4)《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专业学位)。
(5)其他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6)《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
四、评选和推荐时间要求
1. 4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和专业学位的指导委员会初评,按照限定名额择优推荐,并将学位论文一式三份、有关证明材料(暂不装订)、《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2号楼203室),电子稿(以“学院.zip”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 4月29日前,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和推荐结果进行网络公示。
3. 5月13日前,完成推荐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复整工作。各培养单位按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要求,将最终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以“学院.zip”命名)压缩文件,包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和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4. 5月20日前,学校将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五、其他事项
1. 学校对获得校级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参评优秀硕士论文评选的论文,送审评议和答辩结论均应为优秀。原则上论文作者读研期间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一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科技产业部认定的奖励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且与学位论文有关;或该论文已经正式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或论文作者完成与论文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鉴定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
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83403049(3049)
邮箱:yangliu@jsnu.edu.cn
附件:1.《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各类表格
3. 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各类表格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日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w.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