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4浏览:45设置

为确保全体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也是人员密集场所,用电安全涉及公共安全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养成安全良好的用电习惯。

宿舍内各类电器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室内无人时,杜绝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不得在插座或插板周围堆放纸张、书本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结电源线;不得私自破坏空调插座铅封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出电脑和公寓配备的低功率电器外,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大功率或持续发热类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暖气、电热毯、电水壶、电炊具、电热杯、电饭煲、烘鞋器等)。

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依据《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等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使用违章电器者处罚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宿舍安全和学生人生财产安全。

1、违规用电一次,通报学院;两次以上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对于拒不配合或阻拦相关检查人员收缴或暂扣违章电器的,一律通报院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对违规用电造成重大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安全检查及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研究生院、学生处、后勤集团将根据每次内务、安全检查和各公寓宿管人员检查的违章电器统计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

收缴或暂扣的违章电器及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由宿管人员登记、保管,并向学生出具收据。如学生不在现场,违规学生可以到宿管办公室补开收据,学期末凭收据到宿管办公室领回违章电器(不含热得快、酒精炉)带回家,并签保证书不再使用。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科文学院 后勤集团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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