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13〕21号  关于申报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3-03-29浏览:17设置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3﹞4 号通知,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已经开始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并正常运行,能提供批准机构成立的正式文件。

  2.申报机构拥有与研究方向一致的较强学术队伍。申报机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政治和法律意识、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宽广的国际学术视野,学术造诣较高,在相关国际问题研究领域内的研究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机构成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意识较强,政策水平较高,学术视野宽广,学术研究基础扎实,结构合理,整体实力较强,能胜任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需要。

  3.申报机构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研究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在开展综合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2013年遴选确定10个左右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我校申报不超过2个。

  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申报表》(附件2)一式6份,附件材料2套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静远楼1806。联系人:巩岩、李永乐;联系电话:83500230、83403229;电子信箱:skc@jsnu.edu.cn。 

  附件:

  1.国别问题研究中心申报评审办法.doc

  2.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申报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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