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 考试大纲是规范考试范围、要求和标准的文件,考试大纲编制要体现规范性、科学性和稳定性,一经发布,当年不得修改。
2.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既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备考依据,也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的依据。因此,考试大纲应与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保持一致。
3. 考试大纲应涵盖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核心内容,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4. 编制考试大纲所依据的教材要求为全国统一发行的版本,应尽量选用近5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通用性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名、版本、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以及第一作者姓名,以便考生准确查找和购买。
二、工作要求
1. 考试大纲由招生学科(或方向)所在学部(学院)负责协调,由各招生学科(或方向)的导师组组长具体落实编制。
2. 各招生学科(或方向)的导师组组长应召开导师组会议,讨论商定初、复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完成后报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由研招办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3.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包括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和复试考试大纲。复试考试大纲的内容须与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各有侧重。
4.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请参考样本按统一格式(见附件)编写。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应力求简单明了,突出重点,不要过于繁琐复杂。所依据的教材一般不应超过2本。
三、报送方式
1. 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发至lirongjing@jsnu.edu.cn。
2. 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纸质版须经导师组组长、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3. 报送时间:9月2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李荣婧;联系电话:83403117(3117)。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格式要求
2.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模版)
3.第一批次考试大纲涉及专业(学科)名单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