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2015〕23号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朱媛媛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282

各有关学部(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通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自2015年起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

2.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

3.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对外学术交流广泛深入的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内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社均可申请。国内具备本学科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个人也可申请,个人申请者须为原著者或主要译者。学术著作类成果,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著作权人,必须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其他条件请按照《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2015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经专家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的推荐选题目录(附后)。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目前暂定的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附后)。未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未列入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的中国主题代表性学术著作及其发行情况)。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单本学术著作和专题论文集最多不超过50万字。中文著作一般万字万元左右,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学术丛书资助额度视实际情况确定);外文学术期刊,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直接以外文写作的成果资助额度适当降低。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5.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请申报老师9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1份,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1份报社科处先行审查。

(2)最终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①项目申请书8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并根据提示填写所在单位意见;②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8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③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2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④期刊类成果应提供2015年出版的近期样刊一式8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以及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各2份;⑤电子光盘,须包含项目申请书、翻译样章;⑥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skc@jsnu.edu.cn。

(3)请各单位于10月1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报送静远楼1806室。

联系人:巩岩(电话:83500230,13605215010)、娄峥嵘(电话:83536265,15252021616)。

未尽事宜,可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申请人填写)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015年推荐选题目录

7.目前暂定的国外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

社会科学处

2015年8月7日